日前,昌黎法院举行了“2016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来自昌黎日报、昌黎电视台、昌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淑贤就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规定出台的背景及精神进行了解读。她指出,今年6月,昌黎法院被市法院确定作为全市解决执行难工作示范法院,要求率先于今年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这是市法院党组对昌黎法院全体干警的充分信任。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7月,该院出台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施标准(试行)》以及《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及程序规范》。8月,改革执行局内部运行机制,组建执行命令中心、执行实施中心、执行查控中心、执行保全中心、执行督办中心和跟踪履行中心六个中心。新的运行机制以承办人为中心,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新机制运行以来,降低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质效。今年前三季度,该院共收执行案件1389件,旧存375件,结案1382件,结案率为78.34%,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其他各项指标领先其他法院,为率先于今年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9月底,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
展“2016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实施方案》,并扎实推进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随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春成就该院“2016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主要内容详细做了介绍。他说, “2016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的工作任务是通过开展“清仓——彻底清理各类执行案件、织网——打造全覆盖执行查控系统、铁拳——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暖心——集中执行涉民生类案件、问责——加大反消极执行力度、正风——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风暴——掀起强大舆论宣传攻势”等七大行动,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确保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会上,刘春成局长还详细回答了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