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职能保障,注重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性,在陪审案件翻倍的情况下,不断提升陪审质量。
第一、注重履职保障,完善陪审员管理数据库。定期维护更新人民陪审员信息,对不适合继续参与陪审工作或消极怠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时提请人大取消陪审资格,对需要增补的及时启动增选程序。设计制作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开通人民陪审员免检通道,开辟专门办公室、休息室等配套设施,配齐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提高人民陪审员职业认同感。
第二、开展专业培训,构建对接条线。分片区的统一教学和以庭室、各审判条线为单位的进行培训,构建起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对一”、“一对多”的对接条线,利用座谈会、庭审观摩、微信群等载体,提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实务操作能力。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陪审权力,规范人民陪审员在案卷查阅、庭审调查、案件调解及参与案件合议庭程序,鼓励人民陪审员根据居住地片区积极开展协助送达、判后答疑、执行线索收集、法治宣传等工作。
第三、调整机制,加大考核。人民陪审员业绩考核综合考虑陪审结案率、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等办案质量指标,并将人民陪审员参与判后服务等工作纳入考核加分项,年终开展评先选优工作,评选结果向地方人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调整陪审选人机制,随案选择陪审员时,将陪审员职业、专业、居住地等因素考虑其中,认人民陪审员更加方便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