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控制教学班学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提倡小班化教学。”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内容既考虑到办学条件的改善,更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标准化、系统性要求。
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包含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出台后对各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据悉,本次发布的是实施细则的试行版,自发布之日起,分阶段在以下学校逐步试行。2017年,首先在设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市直属学校,以及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
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和正定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2019年以后,视试行情况,确定实施范围,逐步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