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从当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加之近期煤炭、焦炭、钢铁、建材和一些化工产品等价格上涨,更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
各地将按照“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执法、政府综合督导”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政府、部门督导和执法检查,企业开展自查,事前制定检查清单。检查时列出问题清单,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检查后向被检查单位提交问题和隐患清单及整改意见。督办验收见到问题和隐患单位整改落实结果的相关佐证材料,真正实现检查、整改、复查各环节闭合。
通知要求,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大力督促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
强化部门执法和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增强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统一列表,明确分工,明确检查内容,不得疏漏、不得马虎。
各级政府将对督导情况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要把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事故隐患作为首要检查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将督导与执法有机结合,并不定期调度,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下达“整改令”,进行约谈、警告等。
在此次大检查活动中,各督查组将至少列出安全生产工作最差的1个县(市、区)、2个行业领域和3家最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