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11月22-2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胡连国率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县畜牧局的汇报,并深入标准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奶牛养殖小区、蛋鸡场、兽药店、饲料厂、肉鸡龙头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组与畜牧局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县《畜牧法》的实施情况及全县畜牧养殖业发展状况。
参加执法检查的代表们围绕我县畜牧业发展情况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引进并推广新技术,探索发展新方式,努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现代畜牧业;加快绿色有机畜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搞好精深加工,打造知名品牌,不断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积极引导扶持农民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养殖者的经济效益,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不断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基地和畜产品质量认证推广,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完善可追溯体系。加强畜禽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防疫监管和动物检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不断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反映处置机制,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三要加大资金扶持,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措施,加快我县由畜牧大县向畜牧强县发展。通过明确畜牧主导畜禽养殖结构,把有关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引导农民发展标准化养殖,提高饲养管理技术和水平,创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使我县畜牧业不断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