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四个平台”形成法院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代表委员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
一、构建“联络”工作平台。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工作的日常事务,并专人负责代表委员的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及报表报送工作。形成规范的联络工作网络。细化“一对一”工作方法,建立定向联络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由院长亲自抓,带头结对联络,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定向与辖区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形成常态化的良性联络局面,有力带动和推进了全院的联络工作。
二、规范接受监督平台。积极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在审判法庭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度高或疑难、复杂案件;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评议案件庭审活动,观摩庭审过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执行,认真听取针对性的建议;在开展考核评比、总结表彰和竞争上岗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
三、畅通沟通信息平台。主动上报信息,通过简报、专报等方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案件等工作动态。加强对电子邮件、手机信息等便捷联系方式的利用,实现联络的即时、互动;搭建刊物交流平台,全方位介绍法院工作动态、工作重点、创新举措等内容,增进理解和支持。搭建座谈交流平台,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室,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召开交流座谈会,实现代表委员零距离沟通。
四、深化快速办理平台。完善代表委员来信、来访、转交办事项办理机制,完善登记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时限、细化工作细节,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强调一次办理、代表满意,杜绝重复来信、来访现象。提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结率和答复率,提升委员对法院办案的满意度。
一、构建“联络”工作平台。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工作的日常事务,并专人负责代表委员的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及报表报送工作。形成规范的联络工作网络。细化“一对一”工作方法,建立定向联络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由院长亲自抓,带头结对联络,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定向与辖区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形成常态化的良性联络局面,有力带动和推进了全院的联络工作。
二、规范接受监督平台。积极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在审判法庭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度高或疑难、复杂案件;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评议案件庭审活动,观摩庭审过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执行,认真听取针对性的建议;在开展考核评比、总结表彰和竞争上岗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
三、畅通沟通信息平台。主动上报信息,通过简报、专报等方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案件等工作动态。加强对电子邮件、手机信息等便捷联系方式的利用,实现联络的即时、互动;搭建刊物交流平台,全方位介绍法院工作动态、工作重点、创新举措等内容,增进理解和支持。搭建座谈交流平台,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室,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召开交流座谈会,实现代表委员零距离沟通。
四、深化快速办理平台。完善代表委员来信、来访、转交办事项办理机制,完善登记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时限、细化工作细节,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强调一次办理、代表满意,杜绝重复来信、来访现象。提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结率和答复率,提升委员对法院办案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