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经中央批准,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名额800名。全省按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省军区、武警河北省总队、河北工业大学等划分了17个选举单位。截至11月4日,全省共选举产生代表800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512名,占6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2名,占17.75%;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125名,占15.63%;解放军、武警部队21名,占2.62%。妇女代表202名,占25.25%;少数民族代表53名,占6.63%;50岁以下416名,占52%。一线工人41名,比上届增加8名;一线农民33名,比上届增加7名。结构比例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
这次代表选举工作,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进行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中,各选举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明确的资格条件,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普遍做到“两上两下”,即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对人选进行遴选并征求各支部意见后,上报县(市、区)委和市直、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工委);县(市、区)委和市直、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工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意见,对人选再次进行遴选并征求基层党委意见后,上报选举单位党组织。在此基础上,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意见,经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为保证代表人选资格条件和构成比例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并研究制定了考察工作方案,建立了代表人选推荐提名考察审核全程纪实制度,会同各选举单位对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廉洁情况、履职能力、职业身份以及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考察,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指导选举单位对部分代表人选作了调整。
省委和各选举单位党委(工委)高度重视代表产生工作,在推荐提名考察审核等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结构关,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代表人选推荐提名考察审核情况汇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各选举单位均在一定范围内对人选进行了公示。之后,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进行了正式选举。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省17个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符合规定程序,800名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