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23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成立的检查组,通过深入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学校、健身俱乐部和体育训练基地,实地查看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听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体育工作发展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体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公共文化体育工作是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体育事业建设发展的现状与法律要求和群众健身需求还有差距,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举措,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一是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法等政策法规,普及体育运动健身知识,提高全社会体育法治意识和运动的科学性。二是加大投入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加快体育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日常监测管护,充分发挥体育效能,不断提升城乡体育基础设施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树体育特色品牌,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四是改革创新体育发展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支持社会投入体育建设,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和休闲养生深度融合,推动全县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体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