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对市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保教费标准重新划定,调整后收费项目、权责将更为清晰。
记者了解到,此前收费标准为2007年制定,已沿用9年时间。本次新规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此前收费标准将同步废止。
新规收费标准是啥?
之前的幼儿园收费可谓是五花八门,不少还让媒体曝光过,这里面有:取暖费、占床费、婴幼儿早期教育收费、书本费、被褥费、饮水费、门禁卡费、英语兴趣班费、艺术兴趣班费、话说有的幼儿园安保升级,还得向孩子们收费……
现在的收费标准
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是这样的
其中调整后保教费为:石家庄市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内,省级示范园保教费标准为470元/生/月,一类园430元/生/月;二类园350元/生/月;三类园310元/生/月;注册园290元/生/月。
此外,如企事业单位和街道、村办园存在缺乏相应政策支持的现状,可由幼儿园根据上级补贴(或拨款)情况,向同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三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不超过本级别收费标准40%的幅度加收的政策。
此外,省级及以上政府和部门、企事业等单位及驻冀部队所属的公办幼儿园,驻石家庄市市区的由省直接管理。保教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新的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
这些费用明令禁止
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不得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幼儿园教育不得“小学化”、不得收取书本费(玩具费);
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凭啥收费?都有啥依据?
据记者了解,此前保教费一直沿用2007年版,一是规范对很多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未能完全堵死;二是近年来,随着教职工工资、基建费用、设备购置、维修费等运行成本不断上涨,现有收费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幼儿园实际发展的需要。
据石家庄市发改委介绍,此次收费规范调整,是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06年第44号)、《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2015﹞143号)有关要求,已履行价格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调整价格决定、公告等程序。
收费变了,服务和监管有啥变化?
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幼儿园办园的监管,严格界定办园性质,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等级和办园类别管理,引导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发展建设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同时,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
财政部门。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收费监管,督导幼儿园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周边省会城市保教费收费标准
济南市:财政拨款的示范类幼儿园500元/生/月。财政补贴的幼儿园最高幅度不得超过20%;经费自理的幼儿园最高幅度不得超过30%。
郑州市:省级示范园400元/月/生。公建民营(含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幼儿园)在公办园基础上上浮100%。
太原市:省级示范园最高为575元/月/生。企事业、村镇集体幼儿园在公办园基础上上浮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