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0月24日召开,会期拟为三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志辉主持会议。副主任朱增海、王中联、王增飞、杜振琪、楚行宇,秘书长张院生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联组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分组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审议相应的决议(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听取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部分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