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邯郸市居住证条例》、《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两个《条例》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与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书生就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讲了意见。 据悉,《邯郸市居住证条例》为国内首部地级市居住证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全市不同区域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和落户条件,对居住证的申领、受理、 审核、签发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并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服务和便利,《条例》的实施为加快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必将起到积极地 推动作用;《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城市排水设施保护、内涝防治、污水排放以及建设、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结合海绵城 市建设要求,规定建立防内涝保障体系,并明确承担排涝通道功能的河湖在不同时期的水位高程,为防治城市内涝,改善水环境提供了制度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