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保部对沧州市开展首轮环境督察发现的相关情况,沧州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重拳治理、严肃追责。
按照环保部“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4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乡镇长、5名主管乡镇长、6名县直部门负责人以及1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环保部门依法对沧州中铁、东光化工、沧州天鹏、志鸿塑料和荣泰木业等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计罚款31万元。截至目前,环保部暗访发现的11个环境问题中,除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问题正在整治外,其余10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