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工作领域相关情况,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有关专门议题向 “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进行询问。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专题询问工作后,由于其社会专注度高、监督效果好,受到各地人大的广泛认同,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探索本地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但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专题询问中还存在着开展少、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现就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规范和开展专题询问,谈几点看法。
一、确定询问议题。开展专题询问,首要的是选准、选好询问议题,才能确保询问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富有成效。要坚持从全县时政经济大局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热点问题和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等三个方面入手确定议题选择。可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代表征集、向基层人大征集、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征集等,拓宽询问议题选择渠道。要确保议题的可行性,避免议题选择过大、过窄,偏离实际;要确保议题的敏感性,选择社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询问议题,确保问之有意;要确保议题的实效性,选择当前突出矛盾、亟需解决、时限性强的问题作为询问议题,以确保专题询问的社会效果。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使专题询问组织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询问有序进行,专题询问活动开始前,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要围绕常委会的意图精心设计专题询问工作方案。要根据专题询问内容,深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意见建议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为深入开展评议工作做好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对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分工及整改等做出明确严格的规定,严格按照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形成的审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地进行归纳和登录,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专题询问工作方案须经主任会议研究并通过。由于专题询问涉及的内容重要,涉及到“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等众多单位,因此,专题询问实施前还应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同级党委进行汇报。
三、组织询问调研。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专题询问方案及所涉议题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文件资料等材料。可根据需要就议题分成若干重点问题形成若干调研组,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其中。调研可采取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把情况摸透找准,从而使询问时心里有数,确保询问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询问程序。专题询问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人大常委会应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需纳入会议询问的重要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归纳,确定提问人,避免会议询问时出现冷场。正式询问时,提问者应围绕会前确立的询问内容逐一提问,做到尊重客观、真诚理性。“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精心做好应询准备并按时参会,认真听取意见,正面回答询问,做到一问一答、简明扼要。专题询问议程结束时,会议主持人应对询问会议及整个询问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同时要求“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务必落实询问会上的承诺,明确整改责任,为确保改进落实奠定好基础。
五、强化改进落实。询问工作的成败,在于存在的问题是否发现,是否解决,工作是否改进。只问不改,或改不到位,都是没有实效的,只能使询问工作沦为形式主义。因此,询问后要着力抓好督办改进,切实督促解决问题。专题询问会后,人大常委会应对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事项、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形成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做好督查。 “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应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也可要求“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定期报告办理情况,对不认真落实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较多的部门,可依法采取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处置,确保询问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