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主任马德军为组长,四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6月上旬,向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6月下旬,成立执法检查组并制定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开展检查做好各项准备;从7月6日开始,检查组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看、谈、访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了兴隆镇、蓝旗营镇两个乡镇,人社局、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等三个县直部门,最后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