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15日,衡水市公安机关已破获涉枪涉爆案件54起,打掉团伙4个,摧毁窝点3个,刑事拘留23人,缴获各类枪支1439支、子弹4338发、钢珠弹40余万发。其中,通过宣传发动,群众主动上缴火药枪35支、子弹182发,高压气枪3支、仿真枪1支。
此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枪支、弹药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具有以上行为的人群2015年7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受理电话:河北省公安厅:0311—66993100(24小时);各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