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7月3日,再次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督办会,持续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全华,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华明路街道、文化路街道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政府办和其它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了物业管理专题询问会议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徐全华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全市物业管理专题询问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组织,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分工合作、顺畅有效的物业管理体制。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制度,启动使用了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制定了物业等级评定标准等规章制度,加大了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促进了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联系,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和谐大家庭氛围。
徐全华强调,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物业管理工作不仅仅是行业工作,而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改善民生、服务于民的重要桥梁、纽带,加强和改善物业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徐全华就做好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办法》、《维修基金使用办法》、《物业公司等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使物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要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个居民小区进行调研摸底。对于新建居住小区,所在居委会要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及早管理;对于居住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的要加强管理;对于无业主委员会的,要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暂时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由所辖的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三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合同。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四要加大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业主真正了解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要举办多种活动,加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联系,使物业公司和业主真正能够和谐共处。五要重视和加快解决小区内自管电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到小区内水、暖、电等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维修到户。物业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提高居民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整洁、安全、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
与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表示,要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加倍努力,把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