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青龙县检察院“三确保”、“四杜绝”、“五禁止”,全力做好“端午”期间,特别是小长假期间廉洁从检及作风纪律建设,弛而不息加强“四风”整治,努力提升检察形象。
第一,严格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努力做到“三确保”。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一是确保值班双人双岗。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缺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确保政令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及时汇报和反馈情况和信息,确保政令通畅。三是确保备勤到位。应急分队队员要24小时通讯畅通,全天候备勤待命,随时准备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二,严格考勤和工作纪律,努力做到“四杜绝”。针对节日前后容易出现慵懒涣散等行为,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杜绝迟到早退行为。认真执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坚守作息时间;二是杜绝工作时间空岗行为。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三是杜绝工作中时间从事于职位无关的事情,特别是外出办私事等。四是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互相扯皮等行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努力做到“五禁止”。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检察院关于“端午节”检务督察方案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禁止公款吃喝送礼以及滥发津贴、有价证券等;二是禁止任何方式的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三是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用车辆;四是禁止接受与职位有关的礼金、证券和吃请等;五是禁止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等。
纪检组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发现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的,按照“一岗双责”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