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人大根据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临漳县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人大副主任董玉良任组长的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县政府、环保局、水利局、城管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临漳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第三水厂建设情况、临鑫肉牛养殖厂沼气发电情况;对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 “一法一条例”过程中,还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1、全民对水污染防治的认识亟待提高。2、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及时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水资源形势和节能减排知识的宣传,做到宣传入企业、入机关、入社区、入学校、入农村,增强全县各阶层、各群体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2、进一步加大治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一是抓好工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行治理或委托专业环保公司来治理,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使全部企业污水纳入管网。二是抓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比例。三是抓好畜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推广以沼气建设为载体,实现“猪-沼-果(菜)”等循环经济模式。3、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注重源头管理,所有新、改、扩项目一律实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巡查,坚持长效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马上给予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企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控制指标。通过该项执法检查,使全县的水污染防治法全民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执法意识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