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首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在环境公共服务领域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对可经营性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资源化处理、集中供热、环境监测等,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
对循环化工、煤化工、皮革制造、建材、煤炭等工业园区,以污水处理、烟尘治理、固废利用和循环化改造为重点,采取打捆方式引进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解决单个企业污染治理成本高、效果差等问题。
以电力、焦化、化肥、水泥、陶瓷、钙镁、煤炭、钢铁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改、环境污染治理等综合服务,促进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重点片区农村面貌提升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领域,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污水和垃圾集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解决政府一次性投入较大、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运转不持续等问题。
同时,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以滹沱河污染治理,洨河、汪洋沟水质达标治理,岗南、黄壁庄水库围挡工程和灵寿县松阳河改排工程为重点,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解决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大,治理效果差的问题。
推行一批第三方治理项目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对于有废气(异味)、污水、烟尘、噪音等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大,群众举报强烈的企业,市环保局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推进企业实施第三方治理。
对于建筑扬尘控制领域,以城区工地为重点,结合文明施工,落实扬尘控制责任,推广实施第三方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提高扬尘治理控制水平,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需政府投资的环境治理项目优先推行第三方治理。需政府投资的造林绿化、山体修复、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项目,优先探索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推行第三方治理。
财政资金扶持第三方治理工程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扶持,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第三方治理工程、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工程、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方治理扶持资金。
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由第三方运营的,收费标准按5%减免。全面落实垃圾发电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加大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一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