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5月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了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宣布了上述举措。具体内容为: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到底有哪些药品取消政府定价?《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而是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方式包括:第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第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第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第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
有哪三个最大的变化?
对于《通知》内容,我省一家大型制药企业的销售负责人解读称,这里所说的“取消政府定价”主要是指取消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最高出厂限价早已取消。新政策实施后,最大的变化将有三个:医保部门介入医保药品的支付规则制定、医院采购方式的多样化和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取消。
这三个变化体现在药品产销的各个环节。此前药品流向公立医院的产销流程是:药品出厂——— 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即药品招标/挂网)——— 医院采购并加价——— 患者购买。新政策实施后,这一流程的第二个环节被一分为二:有的药品继续通过招标定价,有的则通过谈判或其他方式定价,这种定价方式多样化有可能会对抑制药价虚高起到一定作用。
在上述人士看来,真正可能对医药市场格局产生“翻天覆地”影响的是第一条:医保部门介入医保药品的支付规则制定,进行“医保控费”。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有不少药品的价格偏离了最高零售限价,所以这一限价的取消显得实际意义稍逊。相比较而言,医保部门的角色改变则显得意义深远。
业内人士:重头戏在后面
《通知》中对于这一条的表述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也就是说,原来医保部门只负责出钱,现在变成了规则的制定者,跟药品的供应方甚至医院、医生进行谈判。”上述人士说。此前医保药品的招标方案一般由卫生计生系统制定,而以后,医保药品如何采购、招标方法是什么、医保对每种药品报销多少钱,都可能由医保部门说了算。如果医保部门决心对医保药品的现有支付规则进行大的调整,那么不论对药企还是医院,影响都将是巨大的,甚至有可能造成药企的洗牌。“所以我们在密切关注后续政策。可以说,医保部门的后续政策是关键,重头戏在后面。”这位药企销售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