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零时8分,辛集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刘某(女,35岁,辛集市人)于17日晚驾驶捷豹汽车到辛集市体育馆打羽毛球后失联。17日23时许,其家人接到绑匪电话索要赎金300万元。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刑侦局、技侦总队、网安总队同步上案,省、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根据案件实际周密部署,一方面,安排专人与受害人家属沟通,指导受害人家属与绑匪周旋,最大限度保证人质安全,及时了解嫌疑人动向;另一方面,迅速调取案发区域沿途监控录像,查找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及可疑车辆。经过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发现嫌疑车辆。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专案组安排家属与嫌疑人进行多次交涉,以降低嫌疑人戒备并获取更多信息,绑匪最终同意以30万元赎金进行交易。4月18日20时,受害人家属在辛集市大士庄村附近交给嫌疑人30万元赎金后,人质安全回家,其驾驶的捷豹汽车也被找回。当晚23时,专案组查出犯罪嫌疑人所乘出租车车牌号码,并果断出击,在辛集国际皮革城北侧路面设卡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截停后实施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赵某某、祁某某,并当场缴获30万元赎金。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