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在指导民调、化解矛盾纠纷上大做文章,与辖区民调组织密切配合,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几年来,该庭案件调解(含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共指导民调组织解决纠纷1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抓制度完善。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二是落实庭所共建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服务工作站两点一线工作模式,形成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调解工作新格局。三是相互协助机制。确定法官分片负责制,与基层调委会建立联系、协调和指导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沟通制度,注重与基层组织的良性互动,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
二是抓组织建设。该庭针对辖区内村街较多的特点,专门成立了“指导民调工作组”,由庭长任组长,在辖区范围内建立起了覆盖全镇50个村街的调解网络,拥有民调员110 人的调解工作网络,并在辖区继续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民调中心户”的中心辐射作用,使调解组织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更好地开展民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业务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民调组织的培训力度,提高民调人员的调解技巧和水平。首先是利用各乡镇召开干部会议等时机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讲授婚姻法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提高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其次是召开联席会议,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三次民调主任座谈会,组织两次民调员的集中培训,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再次是选择典型案例巡回开庭,就地开庭调解。同时,聘请有经验的民调员担任陪审员,或邀请民调员直接参与法庭调解或参加旁听,使调解员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知识,增强调解技能。
四是抓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村街”活动,每位干警确定5-10个村委会作为联系点,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和诉前调解工作。开通法律咨询热线,随时解答人民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点对点、无缝隙法律服务,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着力打造“无讼村街”,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送法进村街活动,提升了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密切了法庭与群众的关关系,深受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