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河北省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08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拨付河北省3226万元,分别支持了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013年省财政设立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设。
河北省将从严控制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自批建及调整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整。把住“环评”关口,从严控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审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不得批建任何生产经营项目,实验区及外围保护地带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