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年受案数量逐年大幅递增,2013年首次突破万件,2014年全年收案突破2万件(包含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同比上升105.8%。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一审案件10407件(其中商标专利类案件9929件,其他常规案件478件),以本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案件5242件。北京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数,约占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10.5%,行政诉讼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
在涉民生一审行政案件中,城建、公安、工商和土地资源类案件的收案数位居前四位。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正成为行政案件的重要增长点,2014年一审受理案件1032件,同比增长27.6%。
报告分析,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一是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二是适用法律错误;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四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对此,北京市高院建议,行政机关应牢固树立证据规则意识,力求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形式作出行政行为,遵守法定程序,注重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保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履责申请,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推诿不拖延,不属本部门职责的不漠视,积极做好释明或者转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