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录取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收特长生(原称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试点高校须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艺术测试合格考生,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名单。
此外,四川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今年招生办法有调整。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不再单独划线,该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安排分省计划,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不再单独划线,该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安排分省计划,考生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特长生(原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高校应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高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减少和规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在此之前已获奖的考生,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今年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