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中小城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功能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的宜居宜业中小城市。
按照规划,纳入试点的全国61个地区,将在本次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中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试点改革,包括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提高人口吸纳能力;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目前,河北省纳入试点的4个市县已启动了中小城市综合改革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