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解决我国前进道路上所有问题的关键。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发挥好自身作用。
一、 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经济优质高效发展
目前,我国发展正在经历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这样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需因时而动,加大监督力度,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实时掌握各自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准确把握存在问题,在学懂吃透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依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跟踪督办建议的落实情况,监督和支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管理、计划预算执行、节能减排等经济发展方面的重点工作,保证各项经济活动在合理区间内提质增效。
二、 依法行使决议决定权,促进政府依法开展经济工作
各级人大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园区建设、重大融资项目、计划预算指标调整等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议决定,确保政府依法开展经济工作,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确定的框架内充满活力地开展,既取得很好的经济发展成果,又不因贪图眼前小利而付出牺牲资源和环境方面的惨重代价。总而言之,就是要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共同进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还要进一步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 发挥好代表作用,促进经济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交政府办理,发挥好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议政作用。另一方面,要组织代表依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中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特别是要注意发挥企业家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鼓励和支持代表上大项目、搞好技改、主动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顶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