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版《行政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将为改革破冰提供法律保障,也在为推进依法治国增砖添瓦。
盘点即将实施的这些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出台的关于司法改革的制度和意见,我们可以感受到,2015年的中国正在法治建设上加快推进的步伐。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董立龙
推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5月1日起,如果您到法院提起诉讼,遇到案件该立不立、故意拖延等情形,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这种违规行为。
因为从5月1日起,新版《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所确立的立案登记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4月1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立案登记制,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4月27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要求各市中级法院在5月1日之前对本地法院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土政策”、“土规定”,立即进行全面清理和废止。
国内多地法院总结认为,这些“土政策”集中表现为:
以地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某类案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地方中心工作等非法定事由拒绝或拖延立案;
以案件疑难需要请示研究等为由不予立案;
以立案人员学习、开会、休假等非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立案;
以影响绩效考核成绩或为了追求结案率而该立不立;
以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和执行结果的评估为前提条件或在法规之外附加条件来决定是否立案;
以起诉材料不齐全、诉讼证据有缺失等为由拖延或拒绝立案……
而《意见》则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
我省司法界人士认为,立案登记制对于保障当事人诉权起到关键作用,一些原来因不立案造成走信访渠道的案件也会回归到司法程序,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专业人士预判,法院的案件量会因此有较大增长,法院应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防止出现审案效率降低的问题。
就此,省高院已明确,要推进“一乡(镇)一法庭”、“法官进社区”建设,把纠纷解决在诉前,减少立案数量,减轻审判执行压力。
而对于许多当事人和律师而言,则担心这一制度能否立即在基层落地。因为今年2月26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但在一些法院并未得到落实。
就此,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杨泰安在上述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推行立案登记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好。当事人向省法院投诉或者通过院长信箱、大法官“留言”等途径反映下级法院存在该立不立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关于这项工作,中央深改组会议还强调,要“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记者注意到,上海浦东法院自主开发了一套类似于银行ATM机的自助立案系统,通过“微创新”,大大缩短了立案等候时间,方便了当事人。
新版《行政诉讼法》实施,“民告官”待破三难
5月1日起,“民告官”的途径应该会更加顺畅,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届时将开始施行。
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被学者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
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的是其中法院可以审查政府“红头文件”合法性的条款。
据了解,原有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可诉。
由此导致,一些“红头文件”在法律体系中虽无地位,但却是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的行政手段,许多违法的行政行为挂上这个名头,也能畅通无阻。
就此,4月27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院可以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
在舆论普遍为此叫好的背后,新版《行政诉讼法》还有更多的亮点:
可口头起诉,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复议机关可作为共同被告等,都属重大突破;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有助于法院摆脱地方干预;“告官不见官”将成历史,不执行判决可拘直接责任人;立案门槛降低,当事人遭遇“立而不裁”有了救济途径;涉赔偿、补偿、自由裁量的案件可调解,利于案结事了。
3月27日,省司法厅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应诉办法》网络培训,省司法厅机关,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司法局,省属各监狱、戒毒单位,司法警官学院,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等共70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而在众多法律界人士看来,这样的培训应该进一步扩大到所有的行政机关。专家眼中,长期以来,“民告官”之所以存在“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有关。
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杨亚佳此前曾开展了一次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调查。他选择了35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对象中,系统学习过《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不足一半,学习过行政复议条例(法)和国家赔偿法的甚至不及30%,系统学习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仅有37%。
“2.0版”的《行政诉讼法》致力于破解难题——让“民告官”的途径更为顺畅。对于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而言,不仅要学习好这部法律,还要做好更多准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出庭已经成为了一项法定义务;同时也别拿法院判决不当回事,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可能会被罚款,还有可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试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人民陪审员,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神秘而陌生。
5月1日起,这个岗位制度的改革将率先在北京、河北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共50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试点。
正式启动于2003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被认为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4月1日,中央深改组通过了有最高法、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有约21万人,普通群众比例为70%,2014年参审案件近220万件。
“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日前在受访时表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足,陪审案件范围不够明确,随机抽选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存在,制约这一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按照上述《方案》,本次试点将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将原来23周岁的年龄限制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并且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强调要吸收普通群众。
其次,还将完善选任程序,将过去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的方式改为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加资格审查的方式,以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此外,还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规定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陪审制审理。首次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同时《方案》还强调,人民陪审员今后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李少平介绍,本次改革,还致力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比如,将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
在河北,具体哪五家基层或中级人民法院成为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尚未有公开消息。但2014年5月,我省即已出台意见,提出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并且发出通知,要求抓紧做好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随后,这项工作在各地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如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即任命了安保山等24人担任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看来,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可以减轻职业法官的责任负荷,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人民陪审员制衡法官,最终有助于培育新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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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影响百姓生活几何
今年5月1日起将要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不仅有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还有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你有超过50万元的银行存款,“五一”后就需要掂量下自己存款的方式了。因为国务院《存款保险条例》即将实施,假如有一天银行破产了,条例规定,你存款的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据介绍,这是一种强制保险,是一个保障,是未雨绸缪。当然,保险费用由银行而非储户缴纳。
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也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表示,此举将给纳税人带来新的纳税体验,如涉税事项更确定,管理服务更公平,业务办理更便捷,办税成本更经济等。
对于有视力障碍的旅客来讲,一个好消息是,可以携带导盲犬一起乘坐火车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残联发布的《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即将实施,而此前,铁路方面的规定是“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不得带入车内”。当然,条件放开后,对进站导盲犬依然有一些要求,如必须经过特殊训练,并取得导盲犬工作证等。
而对于致力于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的一些人士来说,您要注意了!即将施行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气象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必须由专业部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来提供,否则,您可能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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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的“他山之石”
4月28日,山东省政府在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从5月1日起实施,届时,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等将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这样的举措是人心所盼,意味着今后哪个执法单位出了事别想再拿“临时工”来顶包了。当然山东出台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再说说杭州。如果你老拖欠电费,将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根据杭州供电公司与人民银行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5月1日起当地居民交电费情况将纳入征信体系。
同样涉及“信”字,广东保监局则宣布,5月1日起,60岁以上的老年消费者在广东地区(不含深圳)投保一年期以上个人保险产品时,保险销售人员需要现场录音录像,以记录整个保险买卖过程,便于事后维权。该局解释称,此举旨在防范误导销售,因为广东保险业信访投诉仍有不少,该局一季度经手投诉案件700多件,涉及50余家保险公司。
视线投向福建。《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5月1日起将施行,同此前出台的《福建省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类似,该省在推动这些行业的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快递行业、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看起来似乎都不是大产业,但在这种重视民营和草根的精神鼓励下,没准能催生出新的经济支柱来。
为车主带来便利的还有陕西。该省5月1日起可微信查违章缴罚款。省交警总队组织研发的“优驾行”交通安全微信服务平台,将从5月1日起正式上线。凡是关注该微信账号且绑定行驶证及驾驶证的陕西车主,均可通过此账号查到经过核实确认的交通违法记录。
类似这样的“微创新”似乎正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如吉林省将开始网上预约婚姻登记,广东全省可免委托异地办理车辆年审等,政府部门迈出一小步,群众办事就会便捷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