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阜平县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保证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动落实,紧紧围绕保定市委“一年四打、连打三年”的整体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依法反腐的职能,阜平院反贪局围绕三大办案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助推“春季严打”专项行动。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此类案件严重破坏政务环境,加大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裂痕。阜平院反贪局经过严密的线索排查工作,已制定详细的初查方案,决定通过“春季严打”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在全县有影响力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清除破坏政务环境的害群之马,以司法公信力助推政府公信力。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依靠群众支持,结合阜平县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办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事关重大民生相关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阜平院反贪局已与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了对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农村基层人员相互勾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严肃查办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领域和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大力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是河北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阜平院反贪局积极运用“系统办案”的方法深入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窝案串案,把全程打击犯罪链作为发现案件、拓宽案源、扩大办案成果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增强集约办案、规模办案效果,彰显打击力度,助推“春季严打”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目前,该院反贪局已立案查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1件3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