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邦顺和妻子育有三个儿子,那些年一家人在地里摸爬滚打一年口粮只够吃五六个月。为了能挣点儿钱养家糊口,陈邦顺和村里其他人一样,手持多个献血证,常年在兰州、西宁等地频繁卖血。生活虽苦,但长子小良(化名)始终是全家的骄傲,1998年小良考入西安一所大学,为了支付学费等开支,陈邦顺经常卖血。但自从卖血一事被曝光后,小良认为父亲“出卖”了自己,一怒之下改名换姓,至今14年杳无音信。(4月25日《华商报》)
这是一个无比纠结的故事,把亲情缠绕成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但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一个符合人性的梳理,不然就会将老人折磨致混、折磨至死。14年老人一直牵挂寻找儿子,想给儿子“认错”,就是这种折磨的结果。
老人夫妇因生活贫困走上卖血的道路,这只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我国,尤其是贫困地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虽然我国《献血法》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且有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的规定,但献血获得有关单位给予的“适当补贴”,亦是某些人选择献血的动力。这就是现实的国情。因而陈邦顺和妻子,似乎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非要找个错误,那就是他们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乃至到了自虐的程度。陈邦顺有回跑了几家医院多次抽血,以致挽起袖子抽血时刚刚扎过的针眼还在向外冒血,一共抽血1200毫升,是国家规定最高限量的3倍,就是自虐的证明。
这么一位老人,竟然被最有“出息”的大儿子失联了一十四年!14年不去关心自己的父母,反倒让父亲生出认错之心,这该是怎样的残忍?诚然,父亲向装扮成卖血的记者透露隐情,最后被媒体曝光,可能伤害了孩子的自尊。但这个自尊和父母的付出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况且,小良四年大学共向家里要了6.35万元,其中70%是父母卖血换来的。如果真有自尊的话,就不要给父母4年写了十六七封信,每封信都是要钱的。明明知道父母是在卖血,还不断地寄去卖血“通知书”,这“自尊”和“虚荣”有何不同?联系到小良将自己包装成“包工头”的“独生子”,足见他爱面子的心理,到了何等罔顾亲情有失人性的地步。
是到了小良立马醒悟的时候了!父母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反倒给了你更多的呵护。贫穷也不是老人的错误,他不该为贫困之下的选择受到丝毫的指责,反而应赢得同情与悲悯。至于“曝光”纯属意外,没有什么不妥当的。要说不妥,媒体应该充分尊重献血人的隐私,给他们更为周到的保护。但这和作为儿子向父母尽孝,完全是两回事情。希望小良认识自己的错误,赶紧给父母一个温暖的回馈。不然就会留下终生的遗憾,受到舆论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