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从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该市列入编制范围的50个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已经编制完成,近日将对社会公开公布。届时,相关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等将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
据了解,该市纳入编制范围的50个部门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过程中,遵循了“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原则,即部门权力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规定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切实做到放权、让权,严格控制留权、收权;根据各项权力的依据、性质、使用方式等进行分类,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类等10个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类别;统一规范部门权力清单内容和形式,权力事项包括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9个要素,确保权力清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实施范围的50个市级部门共报送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3298项,经行政职权审核后,归、并、压、减1499项,保留行政权力1799项,其中,行政许可149项、行政处罚606项、行政强制166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6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监督305项、其他345项。
据了解,石家庄市市政府办公厅将通过印发通知、发布公告,对相关部门行政权力和运行流程图的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以及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