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工作将以收费项目清单为依据,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宜取消、合并的,采取缓征、降低收费标准、财政代缴、减免地方留成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
收费减免与规范同步实施,对于合规收费项目,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对小微企业切实予以减免。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乱收费项目。规范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
坚持省市县同步推进。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启动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注重分批推进、区别对待,成熟一批,研究一批,推进一批。
坚持试点示范带动。在衡水市、邢台市威县等地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