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至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带队分三个执法检查组赴石家庄、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6市,对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县两级公检法司机关相关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被检查单位的办公和办案场所,详细查阅了被检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卷宗材料,同当地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群众进行座谈。为了解真实情况,检查组对被查单位进行随机暗访,听取汇报时现场提问、现场回答,采用“背靠背”方式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指出,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重视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有效的法律监督防止滥用司法权力,遏制司法腐败,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作出贡献。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错必纠。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错必改,提高办案质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