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正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坚决摘掉重污染城市“帽子”
连续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分管领导引咎辞职
4月20日,保定市正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该市将用3年时间,重点开展集中供热、扬尘污染控制等“十大攻坚行动”,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摘掉重污染城市“帽子”。当天,保定市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完成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该市在解决煤烟污染方面,将重点实施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替代改造、燃煤管控等攻坚行动。
集中供热攻坚行动。启动天然气集中供热、大唐热电厂九期扩建、西北郊热电联产、东北郊热电联产、挖潜现有热源、市区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各县(市)提高集中供热水平、燃煤电厂污染设施升级改造等8项工作。其中,大唐热电厂九期扩建、西北郊热电联产、东北郊热电联产项目将于2016年底前投入使用,届时将解决360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市)和白沟新城加快项目运作、建设,确保3年内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热率提高至90%以上。
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攻坚行动。今年10月底前,市区257台分散采暖燃煤锅炉将全部完成替代改造;剩余的118台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将在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燃煤管控攻坚行动。自8月起,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民用散烧燃煤全部禁止使用烟煤,其他县(市)和白沟新城自2017年8月起民用散烧燃煤全部禁止使用烟煤。
扬尘污染攻坚行动。重点实施扬尘控制、土小企业及矿山整治、农村污染治理3项攻坚行动。今年6月底前,市区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即以市区的6个大气监测点位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建成无燃煤、无裸露土地、无散体物料露天堆放、有雾炮等降尘措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三无一有”示范区。取缔环保不达标的土小企业;手续不全、生产和治污设施不规范的采石及石子、石灰、石粉等加工企业停产整顿。今年,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烧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力度,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市区及县城周边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5月底前,市区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今年底前,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30家重点企业要完成治理;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制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争2年内将300辆远郊运行的柴油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
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保定市专门制定了市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度、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空气质量日通报周排名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导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约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县(市、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一年内被约谈两次(含两次)以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主要领导不纳入提拔使用范围。连续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