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选民的利益和意志,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发挥着基层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好坏直接影响着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和基层国家权利的行使,这就要求基层代表要增强“三种意识”,尽心竭力履职尽责,发挥好代表作用。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基层人大代表由几百乃至几千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深受选民信任,代表选民利益意志,肩负选民重托,肩上的担子着实不轻。因此,基层人大代表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内心深处尊重选民的主体地位,清楚自己代表谁、为了谁,时刻把选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不是一个“光荣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要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履职理念;要把“选民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履职准则。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真正发挥代表作用。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基层代表要做好“两种人”。一是做好群众的“代言人”,要广泛经常深入选区,密切联系选民,倾听收集选民的意见建议,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敢于为群众代言,真正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上来。二是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基层代表要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特长和优势,尽可能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企业界代表要积极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农村干部代表要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和生活中的难题,扶危济困;知识科技界的代表要积极为群众提供种植养殖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帮助群众致富。
三是增强争创意识。人大代表无论从事哪一行业,身处哪一岗位,都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先进性,都应该努力做到出类拔萃,是本行业的佼佼者。因此,基层人大代表要不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争做“领头雁”、“排头兵”。要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群众树立榜样,作出示范。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作遵守法律和道德高尚的楷模;要带头尊老爱幼,积极浓厚社会和谐氛围;要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