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德军,党组副书记何玉萍,副主任李振存、杨青山、高春明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德江委员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立法先行、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阐述。通过学习,全体与会同志对人大机关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重要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在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部署,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当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张德江委员长关于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重要作用的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举措,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要在强化法治教育方面有新成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真正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为法治兴隆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兴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