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大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抓手,以丰富代表活动载体为重点,以强化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有力地助推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为全县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订阅《公民与法治》、《人民代表报》等报刊,定期向代表通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方面的信息,以及人大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保障代表在行使职权时把握政策方向。改变培训方式,把往届五年一次的代表履职培训改为每年集中培训一次,2014年,邀请省人大选任委和市人大研究室领导就《代表法》及代表如何履职、《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等分期对全县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组织35名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学习,组织53名县人大代表参加县委组织的赴江苏沭阳学习考察,有效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丰富代表参与活动形式。兴隆人大积极安排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代表们针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会议时,主动邀请两名人大代表轮流列席,现场观摩
学习常委会的工作方法,了解常委会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参与法院旁听庭审重大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活动,保障了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支持人大代表参与“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重点工作,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真正做到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健全代表工作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人大工作得到了县委认可和高度重视,在会议、考察和培训等经费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今年还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按每年每人500元拨付。工作联系机制。全县20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分成5片,由5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联系,对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会议召开、乡镇人大评议视察等重点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联系选民机制。县人大代表划分成21个代表小组,按照要求,各小组要结合自身优势,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富有特色的调研、视察等活动,切实增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