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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活人墓屡禁不止每平数万 拿老人身份证就能买

 
2015-4-1 10:22:45   来源:法制日报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墓、活人坟等;购置墓地和塔位须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租)确保自用外,公墓经营者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出售(租)超面积、豪华墓穴,不得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

    编者按

    墓碑上刻上了人名,但没有涂漆;生卒年一栏,只刻了出生年月日却没刻去世的时间……清明节前夕,《法制日报》记者暗访发现,被俗称为卖“活人墓”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

    政府部门停止公墓用地审批,严禁超规格建墓,目的是防止“死人与活人抢地”,把宝贵的环境资源留给后人。但现实中,一些公墓经营者却肆意预售“期墓”。对卖“活人墓”的行为,当然必须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在墓价虚高、公众“追涨”背后,对那些违规建墓、虚假宣传、投资炒作者,更应当严查重罚。

    杜绝卖“活人墓”、建豪华墓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既要强化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更要在政策告知、宣传引导、移风易俗上下功夫,让更多公众改变观念,逐步接受小型化墓葬以及树葬、江葬等更加经济环保的殡葬方式。

    红楼梦里《好了歌》中有一句:“草里高低多少坟,一年一半无人扫”,给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远胜于留下一座早已被忘记的墓碑。

    谁撕开了买卖“活人墓”口子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有严禁在公墓内建活人坟的规定。为执行这个规定,各地在此基础上做了细化,基本都有“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等合法证明来购买墓穴”的相关规定。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禁止活人买墓是出于公共利益考量,防止有人投机炒作墓地。活人买墓,长期闲置也会造成土地浪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昊天对记者说,他曾在2014年审理过一起由墓地引发的案件。

    不过,我国的传统民俗存在为将要过世的老人提前准备墓穴的习惯。对此,民政部在相关规定中称,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墓地“预订”出去。规定称,除依法可向特殊人群(如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租)墓穴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必须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提供墓穴和骨灰格位,不得进行炒买炒卖等营销活动。

    然而,这种照顾民俗的规定,却被各地违法预售墓穴的经营者钻了空子。

    北京市殡葬协会副会长姜晓刚告诉记者,一些人出于投机心态购买“活人墓”,反而引发哄抬拉高墓地价格。违反规定购买墓地,后期还存在无人管理的风险,“只能自己吃亏”。

    李昊天也提示,违法购买“活人墓”存在法律风险。民政部、发改委等八部委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象。民政部门会对公墓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公墓经营单位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购买墓地的人与公墓经营单位之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法购买者有过错在先,仅能拿回购墓款。违法购墓人提起诉讼也很难得到其他的利益。

    面对“活人墓”屡禁不止的现状,多地民政部门都表示查处的难度很大。

    河南省濮阳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主任李光就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事人买墓的不给你指出来,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不给你留档案。我们去检查多少次,翻档案就是翻不出来。”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业涌认为,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都是十多年前制定的,虽然中间有过修改,但殡葬领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两部法规中,关于殡葬社会组织的规定只强调了殡葬事业单位,而现在还有很多企业形态。相关部门应尽快对这两部法规完成修订。

    姜晓刚介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改中。目前的法规对殡葬市场规范相对较弱,在法规中应当涉及殡葬设施的规划、服务行为的规范等内容。

    不少市民提前购买“活人墓”的另一个原因是担忧土地资源短缺引发墓地价格上涨。为此,姜晓刚呼吁,政府应对殡葬相关内容做出科学的规划,在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一定要把殡葬设施纳入进去。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大力推广节约用地、绿色低碳的生态葬:如海葬、树葬等,通过这种方式缓解墓地资源的紧缺。记者张昊

    链接

    福建省清理“活人墓”192座

    福建省2015年清明节新闻通报会披露,福建去年以来共整治清理豪华墓224座、大墓1459座、“活人墓”192座,并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效遏制了奢腐行为。

    据悉,今年福建省将在全省设立8个观察点,跟踪反馈祭扫工作情况,指导清明节安全出行、文明祭扫。此外,福建省今年已制定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对于违纪人员将严肃查处通报,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也将对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行为依法处理。

   “活人墓”每平米数万拿老人身份证就能买

    每年清明期间都是墓园销售墓地的黄金季节,一些墓地昂贵的价格让不少市民大叹“阴宅贵过阳宅”、“真是死不起”。

    依照传统观念,大多数市民仍选择墓葬,再加上墓地稀缺的因素,墓地价格越来越贵。为此,不少市民提前为老人购买墓地。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公墓不顾法律法规的禁止,大卖“活人墓”,且价格不菲。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走访调查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的普觉寺公墓、隐龙山公墓和位于浦口区的龙王山公墓、卧龙岗公墓4家公墓发现,只要拿着老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即可购买墓地,价格在2.4万元至16.8万元不等。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督查科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情况并不清楚,将会前去查实。

    16.8万元可买豪华墓

    普觉寺墓园是一家经营性公墓,也是南京市最大的墓园。“现在能够卖的墓就这么多,最贵的8万多元,最便宜的5万多元,六七万元的也都有。”来到墓园服务中心后,一位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墓地分布图的一小块区域告诉记者。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普觉寺墓园在售的墓地比较有限,越卖越少,从面积即可看出墓地的紧俏。“一墓两穴,每个墓在0.8平方米至1平方米。原来还有十几万元一个的豪华墓,现在不让卖了,能选的就这么多。”而对于如何购买,工作人员表示,带着老人的身份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就可前来办理。

    隐龙山墓园也是一家经营性公墓,距离普觉寺大约3公里车程。这家墓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售的墓地比较多,价格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最便宜的2.4万元,而最贵的16.8万元。“一般的墓都是两平方米左右大小,就16.8万元那个稍微大一些,大约在3平方米左右。”

    同样是墓地,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别?隐龙山墓园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风水和墓的材质不同。工作人员指着墓地分布图说:“你看最贵的这个墓地,朝南,而且在最高的位置,风水非常好。你要是买,带着你家老人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再带着钱来就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浦口区的一家经营性公墓龙王山墓园。进入该墓园的服务中心,记者观察发现,工作人员异常忙碌。墓穴价格表、工作人员工号、南京市公墓服务收费价目表、南京市龙王山墓园非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价目表等全部张贴在墙上,异常醒目。

    该墓园墓穴价格表显示,目前在售的墓穴价格在3.98万元至9.38万元之间,但还有发字区、寝园1区、寝园2区三个墓区的价格为面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3个墓区的价格都比较昂贵,所以没有写在价格表上,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

    “最贵的是寝园2区,一个墓16.8万元,寝园1区一个墓13.98万元,发字区的大约在8万多元至11万多元之间。这几个墓区的价格之所以贵,主要是风水和材质好。它们的材质都是大理石的,有的还是进口大理石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寝园1区每个墓两平方米左右,寝园2区每个墓大约2.5平方米,而发字区的墓占地面积就比较大了,一个墓的面积能达到4.6平方米。“如果你要买,老人病危了就带病危通知书来,没有的话就带老人身份证和你的身份证来。”工作人员说。

    记者在上述3个墓园的采访中发现,每个墓园都有中年人或者老年人前来咨询购买墓地的事宜。

    经营性墓地如此,公益性墓地又是怎样呢?在位于浦口区的卧龙岗墓园,记者采访得知,因面临拆迁,所以该墓园暂时不对外销售墓地了。“现在不卖了。如果你以前在这买过墓地,那老人去世后可以葬在这。如果没买过,现在买不了了。”该墓园工作人员说。

    预售“活人墓”违法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单位或个人,不得为活人建立“寿坟”。《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骨灰安葬在公墓或者塔陵的,可以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选购墓穴或者塔位。经营性公墓每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公益性公墓每墓不得超过1.2平方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规定面积建墓或建家族墓。禁止传销、炒卖墓穴和塔位。

    那么,为什么南京市殡葬管理处下属的3家经营性公墓仍然在明目张胆出售“活人墓”呢?他们平常又是如何对墓园进行监督管理的?记者通过南京市殡葬管理处行业举报热线联系到了督查科。

    “购买墓地需要持死亡证明或者病危通知书。但是,为了人性化处理,南京市老人一般超过平均寿命76岁就可以凭借身份证前去购买了。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之前不知道,现在才知道。”南京市殡葬管理处督查科一位自称姓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墓穴的价格和面积,顾姓工作人员表示,墓园出售的墓地价格都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贵的墓地可能和地理位置以及材质有关。关于面积也有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大小不能超过3平方米。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陵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明进告诉记者,墓园要买墓人出示老人身份证,就是要核实老人的年龄,如果达不到平均寿命,应该就不会卖了。“龙王山墓园有4.6平方米的墓地出售,经调查了解,那个墓属于之前建的墓地,其单纯的墓地面积是2.7平方米,加上周边的面积是4.6平方米。现在这么大的墓地不允许建了。”

    而南京市殡葬管理处督查科科长黄隽也表示,对墓园的管理和督查是比较严格的。日常情况下,行风监督员和陵园管理中心人员都会对墓园进行规范检查。如果接到举报后,会立即派人去查实。一旦查实工作人员确有违法违规情况的,最严重的处理结果可能会是直接辞退。

    据张明进介绍,去年南京市的死亡人数大约3.5万人,市区是2.2万至2.3万人。而去年南京市属11家公墓共卖出墓地约4000余个,其中大约10%为生态葬。“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市民选用能够节约用地的生态葬的比例还不是很高,观念的转变要有一个过程。”

    “南京市二十余年没有审批过墓地用地了,而且现有的一些墓园的土地还被征用了,墓地用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减少,导致墓地资源紧张。这也是墓价高的主要原因。”张明进说,墓地的价格不好与房价相比,单纯从单价看,墓地的价格可能会高于房价,但是,开发商把房子卖完就完了,不会有后续的服务和管理,而墓地售出后,还有后续的服务和管理。

    张明进举例说,普觉寺墓园现在大约有老墓(早前售出的墓地)4万个,每年对其维护所需的费用将近200万元,这些钱都是要从卖墓的钱里出。再比如清明节期间,每年有数十万人到墓地祭扫,每年又要花上百万元为扫墓人提供便利,这都是开销。记者马超

    变相出售“活人墓”价格不菲面积超标

    清明节前,多地曝出销售“活人墓”的问题。北京有无此种现象?

    《法制日报》记者以买墓名义,到北京市昌平区3家公墓进行了暗访,发现这里同样存在变相出售“活人墓”的问题。

    家族墓:先占地后使用

    记者从网上找到一个看墓班车联系电话,说明买墓意愿。一家殡仪公司工作人员肖宇(化名)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给老人选墓可以选一个双穴墓;如果考虑比较长远,涉及到家族、后代的问题,还可以考虑选购家族墓。

    “北京市经营性公墓已经不再批准了,墓地价位比较高,土地资源宝贵,固定资产溢价比较厉害,人工物料都在涨。”肖宇说。

    记者随后在电话中与肖宇预约现场看墓。

    肖宇将记者带到北京市昌平区某公墓。他边走边介绍道,这里可以“量地”建造家族墓,地价每平方米15万元起,不同位置地价不同。每个墓以黄杨、松树等绿植为界,量地时算为“公摊面积”。

    “选择家族墓的,一般以家族中多个家庭为单位,主要出于彰显家族实力、为家族人做好安排等想法,也方便祭扫。”肖宇说。

    公墓陈姓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记者所站的位置地价为每平方米15万元,不包含地上和地下建筑;两平方米起售,土地可以多选,墓碑不能超过3平方米。

    记者看到园里多个建成的超大家族墓,占地面积至少在10平方米以上。肖宇解释,这是以前要求不太严格时建造的。当记者询问现在是否还能建类似的墓时,肖宇回答说“可以”。

    肖宇走到一块已经挖好尚未下葬的墓边,示意记者可以过去看看。

    记者看到,墓的地下部分做成了三层台阶状。肖宇告诉记者,这种建造方式称为“地宫”,这个墓可以供三代人使用,最上面一层是祖辈用,第二层是父母那一辈用,再下面就是小辈人用。他估测这个墓的占地面积约为五六平方米。

    记者发现山脚下一片墓碑,远远看去高大华丽。肖宇劝记者没必要去看,他介绍,那边也是家族墓,地块比较大,六七平方米算是小的;地价也更高,每平方米30万元。

    肖宇又将记者带到另一家公墓,这个公墓坐落在昌平明十三陵之一的德陵背后。

    公墓赵姓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报价单并介绍,“自选地”的价格分为4万9千元、7万9千元两种,最低6平方米起售。此外,她介绍还有“品”字型家族墓,3个穴口,可安放6位逝者,面积也在6平方米以上。记者发现,这些豪华大墓并没有直接印在报价单上。

    记者同肖宇、赵某乘车上山,只见公墓依山而建,道路随山势蜿蜒,路两侧是一排排的墓碑。山坡上两处宽阔平整的平台,供建造家族墓“自选”。记者看到,其中一块平台已经用绿植隔成一个个长方形,有些建好的家族墓还埋了瓦片作为“墙”。另一块平台尚未划分。

    肖宇说,这里可根据意愿选择量地,先立一个“祖”(写有某某家墓的墓碑——记者注),以后再安放家族其他成员的墓碑。下山时,路过粉色石材建造的亭子,赵某介绍:“这也是墓,价格在百八十万。”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占地面积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

    记者向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执法人员了解到,《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多人骨灰穴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指的是占地面积,而非墓碑占地面积。

    联排墓:可并排购买多块

    下山时,赵某告诉记者,刚路过的一片墓是双穴墓,6万多元一个,可以连着买多个墓穴。“我有一个客户买了仨,三姐妹。”

    记者询问买墓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联系人身份证,安葬时需要死亡证明。”赵某说,购买时并不需要死亡证明。

    随后,肖宇又带记者到昌平区兴寿镇桃峪口。记者看到,山峰错落,山桃花烂漫,路边矗立着“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牌子。延山路绕过桃峰,出现一座公墓。

    公墓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没有“量地”建造家族墓的服务。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一次购买多块墓地,工作人员回答:“民政部门查得比较严,不让。(我们)也不愿意做那种。除非有特殊需求再说。等你下次带家里老人来看的时候再说吧。”

    路上,肖宇给记者分析,如果家人想要安葬在一起,建造家族墓价格不菲,不如选几个双穴的位置。如果需要,他可以帮忙联系。这三家公墓可以一次购买多块墓穴。

    肖宇还告诉记者,北京市内和附近的河北省三河市内,也有其他公墓可以量地建造家族墓或一次购买多个联排墓位。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新建的公墓,因为需要培养人气和口碑。

    肖宇说,近年来北京市墓地价格较为稳定,但好位置的墓地越卖越少,这种墓地价格自然会上涨。地价、人工成本、服务费等都可能上涨从而推高墓地价格。“一次买三个,只要他(公墓)允许,不管哪家,从投资角度来讲也是值的。”

    记者事后发现,肖宇带记者看的三家公墓中,有两家不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批复允许经营的33家合法公墓(骨灰林)名单中。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执法人员称,并不了解这两家公墓的具体情况。他介绍,有可能是区县一级民政部门批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或者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公墓。如果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则对使用人户籍有要求。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不得利用公益性公墓从事经营活动。记者还发现,这两家公墓在多个网站上“挂牌”对外出售。记者张昊

    毁林建造“活人墓”引发村民之间冲突

    在粤东地区,为活人大兴土木建造坟墓的现象并不鲜见,有的地方甚至互抢山林地修造“活人墓”,引发冲突事件。在该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近期就因村民毁林建造一座超大面积“活人墓”,引发村民斗殴。

    去年年初,惠来县隆江镇见龙村3村民林某然、林某良、林某穿在该村蛤石山林地用挖掘机毁掉约一亩树林,为健在的亲人兴建两座连体“活人墓”,同时将该村另一林姓家族的先祖坟墓挖掉,险些引发两个林姓家族之间的群体性冲突。当地村民为此向见龙村的村干部报告此事,但没有下文。今年1月19日,林姓家族两位老人林瑞弟和林春炎前去劝阻“活人墓”的施工,却被当场打倒在地。

    61岁的林春炎被打伤后曾在惠来县慈云中医院住院治疗。林春炎对记者说:“见龙村的村干部未经村集体研究,就擅自将蛤石山这块林地非法卖给村民林某然、林某良、林某穿用于兴建‘活人墓’。他们在非法占有林地后,将我们家族的先祖坟墓挖掉。我们至今不知先祖的遗骸在何处,他们的做法有悖公序良俗。”

    此后,受伤者家属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制止毁林建造大面积“活人墓”违法行为。惠来县及隆江镇有关部门责令村民林某然、林某良、林某穿不要继续实施违法行为。3村民一开始拖来砂石,似乎要将开挖的地方铺平,但数天后又将砂石挖开,继续修建“活人墓”。

    近日,记者在见龙村蛤石山林地现场见到,这座连体“活人墓”已建成,并已用水泥对墓和墓前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目前,惠来县有关部门正在查处此事。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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