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大强化措施,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县、乡两级人大开展好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把好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重视学习培训工作。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兴隆县人大主动作为,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和财政局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收看财政部条法处许大华处长《预算法》专题讲座。积极配合县委组织开展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专门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和省财政厅条法处领导,对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财政所长、县直部门和驻兴单位一把手及财务科长、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人员及财政局全体机关干部共计300余人进行了新《预算法》专题培训。同时,认真组织参加市人大组织的系列《预算法》培训,理解修订意义,准确把握预算调整、预算编制及审查、债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为人大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有条不紊执行《预算法》。2014年9月份,县人大财经工作委积极与财政局预算股沟通,提出要求,要自觉执行、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规定,科学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报送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要细化。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对2015年兴隆县县级和全县政府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
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规范预算执行;着力增收节支,增强财政实力;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防控财政风险,保证公共资金安全的审查建议。同时,积极推进政府预算公开,人大会批准预算后,政府财政部门二十日内通过“中国·兴隆”网中政府版的信息公开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让纳税人的每一笔钱都花在阳光下。
兴隆人大 孟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