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高院出台了《关于为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共18条,分别从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充分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纠纷、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方面,河北省法院要加强企业改制案件的审理,依法认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等行为的法律效力,解决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对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要依法及时启动清算和破产程序,妥善处理资产处置、债务化解、职工安置等问题;对于已出现破产原因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仍具发展前景的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的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实现再生。尽快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相关制度,确定河北省破产管理人名册,整合破产审理资源。
在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河北省法院要加强对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纠纷案件的审判,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企业的发展。慎重处理涉农土地纠纷,运用司法手段调整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转包、抵押、租赁等流转行为,依法保护和规范土地使用方式创新,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农民财产权,既保障农村耕地“红线”,又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
此外,《意见》指出,河北省法院在处理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纠纷时,要依法保障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引导和规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引进产业的落地生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牌战略的实施,关注重点园区建设,依法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服务中小微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提高环保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依法服务城镇化建设,积极保障民生,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