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传达了省、市人大关于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体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周本顺和市委书记郑雪碧在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就认真学习、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学习好会议精神。对省市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要吃透本质,吃透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不断加强人大党组的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接受县委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提高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目标,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立县强县产业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县城规划和建设等民生工程,开展扎实到位、形式多样的监督,并努力创新监督形式和方式。四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为代表搭建活动平台,采取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让代表参与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不断提高议案意见办理质量和满意率。五是提高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全口径预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两院”工作联系办法,关于开展专题询问的暂行办法以及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项工作制度,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