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凌晨,裕华东警务站民警在京港澳裕华高速口执行安保任务时,一辆小轿车向高速口方向驶来,民警发现该车像是有意在躲避什么。
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司机在出示证件时显得很紧张,声称是去北京办事。当核查车内人员和物品时,民警发现车内的后排座上竟有一套一级警司的警服。民警发现警服还带着人体余温,应是有人穿过。民警询问警服的来历,司机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一会儿说是家人穿过的保安服,一会儿又说是某派出所民警落在车上的。
经对该车进一步检查,民警又发现车内竟有一个强光手电,前风挡玻璃下藏有“河北省纪委”特别通行证一张,后备厢有用来转账的pos机一台。种种迹象表明,该司机存在违法犯罪嫌疑。
司机被带到警务站,经网上核查比对发现,司机刘某28岁,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无业,非警务人员。
面对民警的质询,刘某自述:车上的警服及强光手电是从网上买的,“河北省纪委”特别通行证是找人办的,目的是为了外出办事方便,路上还能躲过一些检查。当日凌晨他驱车准备上北京进点服装到石家庄来卖,没想到遇到民警检查,怕露出马脚就在靠近检查点前,将警服脱下换上便装,本以为天衣无缝,但还是被查住了。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裕华分局东环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首席记者谢鑫名 通讯员洪敦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