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安树彦主持 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12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曹金华、李全民、王金凯,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唐山市邮政条例(草案)》和关于废止《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说明、《唐山市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立法项目拟定情况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属开发区(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唐山市邮政条例(草案)》和关于废止《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唐山市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表决批准了调整“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属开发区(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另发),补选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审阅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安树彦在会议结束时总结了会议情况。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最后一次会议。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唐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在“一府两院”及各县(市)区人大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也要深入走访和调研,认真准备议案和建议,为审议好大会各项报告奠定坚实基础。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高瑞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