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至2016年3月1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百日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安监、工商、质检、交通、供销等部门,全力清查收缴超标、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全力查剿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黑市场,严查严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严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花圈店、鲜花礼品店,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对非法制贩特别是懂得烟花爆竹制造技术的重点人员滚动排查;以派出所为基本单位,会同社区、街道居委会等,对辖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屋清查;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对婚庆、殡葬服务单位及大型餐饮、娱乐场所,逐一告知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及燃放规定,教育规劝其不提供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服务项目,并逐一签订不在禁放时间、区域、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彻底摸清辖区硝酸钾、硫黄、银粉、高氯酸钾、氯酸钾等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认真落实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高速公路、国省道治安(交警)卡口严查无证、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运输,车辆或人员无资质运输以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将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与提高信息系统应用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定期核查运输视频和GPS监控制度、一车一证制度、到货查验制度、高速公路运输报备制度、产品流向核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对发现的违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侦办,加大刑事追责和查禁取缔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