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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检察院 “三个强化”从财务管理上杜绝“四风”反弹 |
2015-12-24 15:39:48 来源:青龙县检察院 作者:王凤海 张力方 |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和防止“四风”反弹,青龙县检察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和部署,要求计财部门正确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克服整治“四风”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实施“三个强化”举措,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从财务管理上杜绝“四风”反弹。一是强化领导,完善预案。成立院分管领导任组长、主管财务的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财务管理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将制度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财务管理万无一失。二是强化监督,把住关口。计财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把住现金支取、使用,特别是经费审核报销关,严防违规行为在财务管理环境出现,最大限度地降低“三公”经费,杜绝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责任,严明纪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人履责不到位或失职渎职而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责编:小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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