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代表的监督,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兴隆县人大深入开展县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一是开展工作培训。为开展好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培训会”,县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和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了会议。会上,分发了《2015年度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安排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时间安排、组织方式、参会人员、召开办法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及委室负责人分成3组,分包21个选区试点。要求代表述职评议过程中必须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委室负责人参加,把握细节,防止活动走过场、走形式。
三是加强制度保证。为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制度、评议整改跟踪督查制度等,明确了相关要求,为代表述职评议提供了制度保证,提高了依法评议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述职评议是手段,促进和推动整改才是真正的目的。常委会要求相关人大干部在代表述职评议的过程中,对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建立整改台帐,督促代表立行立改,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