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上午,肥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海主持,副主任袁朝军、王绍俊、韩峰、路志平,委员路贺军等共17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春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潇,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肥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政府预算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春锋提请的肥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政府预算的报告和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肥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政府对2015年政府预算进行调整的决定(草案)。
二是对县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的工作进行述职评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统计局20个县政府组成部门的述职报告,并现场对各部门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测评。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海充分肯定了政府各部门2015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谋划好明年以及“十三五规划”的工作和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指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在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提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被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对照分析自己带领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还有哪些不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力争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二是要在坚持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上有新的提高。建设肥沃之乡,打造美丽新城,要求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求我们全体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勤政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职责,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各政府组成部门履行职责。通过评议,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部门工作的新局面;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丰硕成果。三是要在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高。加强廉洁自律,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述职评议,实际上是对被任命干部的一次考核。经过这样一次评议检验,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有所感悟,每位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从而更加珍惜手中的权力,增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秉公用权的权力观。要坚持依法用权,按照法定权限使用权力,不揽权,不越权,不滥用职权,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坚持按原则用权,公正、公平地处理政务,不凭感情办事,不搞庸俗的人际关系;要坚持按程序用权,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独断专行,克服用权的随意性;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清廉从政,树立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