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坚持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围绕省委重大部署和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等领域的重点工作,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属于五年立法规划或者急需解决制约我省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且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有法规草案文本,并且广泛征求了意见,相关部门没有重大原则分歧意见。报送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简要说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和可行性。
通知强调,立法项目建议提出人或单位应于12月5日前将所提项目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传真:0311-87906035;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050051;电子邮箱:lpf@hbrd.net。
http://hebei.hebnews.cn/2015-11/09/content_5151244.htm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征集2016年省本级立法项目建议 2015-11-09 08: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