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行唐县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拖欠全厂职工工资、补偿和社会保险等520余万元,经行唐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尽心费力,2015年10月29日,终将189名当事人应得利益如数送到本人手中。至此,一件大规模长达三年执行未清的公司劳动关系、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案,圆满执结。
行唐县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该公司职工189人,2008年9月因“三鹿”事件该公司停产,除部分职工留守外其他职工全部放假。2010年10月该公司营业执照被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至2013年3月该公司欠缴该公司职工189名当事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生活费和工资300余万元。为此189名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甚至上访告状,终将行唐县三鹿乳业有限公司诉上法院。
本案经法院审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案事实依法做出判决:一、在本案裁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将189余当事人的有关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劳动等费用全部补发、补缴。二、三鹿乳业有限公司和189余当事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判决生效后,经行唐县法院执行局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最终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司法评估,并依法对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面对涉及人多,各自情况差异、标的额的不同,执行人员费尽心思,一人一人核对、验算,在确保公平、公正、数额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先为189名职工交足社会保险,2015年10月29日,终将剩余部分300余万的工资、补贴和多余的社会保险费如数发放到189余当事人手中。
此案的成功执结,被的款兑现当事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县域的社会稳定、建设美丽幸福新行唐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