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获悉,新乐市检察院就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的执法办案、枪械、纪律规定、涉密、财物、设备、印章、车辆、文书文件、用水、用火、用电、机关安全十三个方面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的“十三防”活动,杜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问题,继续保持违纪违法、安全事故零发生记录。
活动中,该院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十三个方面工作事故安全防范手册,手册分十三个篇章,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教授干警如何预防和应对日常安全责任事故,并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习,要求每名干警对手册中列举的事故能及早预防和正确处理。
纪检组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每次督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销号”整改制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据了解,近年来,新乐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理念,有效地减少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零安全事故。